盛大出售虚拟物品是不当敛财?

发表于:2007-05-15来源:作者:点击数: 标签:盛大出售物品敛财虚拟
人大代表呼吁尽快为 网络 游戏 立法——盛大出售虚拟物品是不当敛财 全国人大代表周洪宇今天抵京参加全国“两会”,他精心准备的五份重点建议中,有一份名为《关于禁止网络虚拟财物与现实货币交易,尽快为网络游戏立法的建议》,抨击一些网络游戏运营商官方
 
   

人大代表呼吁尽快为网络游戏立法——盛大出售虚拟物品是不当敛财

全国人大代表周洪宇今天抵京参加全国“两会”,他精心准备的五份重点建议中,有一份名为《关于禁止网络虚拟财物与现实货币交易,尽快为网络游戏立法的建议》,抨击一些网络游戏运营商官方出售虚拟财物,“实质是用虚拟的价值套取真实的价值,用虚无缥缈的电子蝴蝶把玩家的真实货币诱入自己的腰包。

  周洪宇代表说:网络游戏运营商通常是出售点卡按游戏时间计费,但有一些运营商向玩家出售游戏中的货币、装备等虚拟财物牟利。过去,官方销售虚拟财物的运营商只是少数。2005年12月,网游巨鳄盛大宣布,包括长期作为旗舰网游的《传奇》在内的三款网游将“永久免费”,不再出售点卡,而销售虚拟财物将成为其收入的一大支柱。可以预见,未来会有更多的运营商将虚拟财物销售作为主要的营利模式。这种营利模式是否合理、合法,存在着很大的问题。

  同时受到抨击的还有百度和网易等公司,周洪宇举例:2006年1月,百度宣布“百度币”可与盛大、网易的虚拟货币自由兑换,并意图将市场上所有虚拟货币都收归旗下,与其电子商务结合,打造巨大的网上虚拟币支付平台。这表明虚拟财物的影响范围已经超出了单纯的网络游戏,开始形成现实的金融力量,并将挑战现有的金融秩序。周洪宇注意到民间虚拟财务交易正在高速膨胀并形成惊人规模,全国很多城市都出现了“代练”公司;还有雇人专门打游戏“制造”虚拟货币并出售的“造币厂”,这在一些地区俨然成了“地方产业”,把大量青少年拴在电脑前做了职业玩家。这绝对不是值得提倡的“新经济”,属于浪费资源、社会污染巨大的所谓“产业”。

  身为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教授,周洪宇代表建议:由有关部委共同参与,联合行动,尽快为网络游戏立法,同时从网站、网吧着手,规范运营商的营利模式,禁止网络虚拟财物与现实货币交易,并打击非法私服和外挂。

     

原文转自:http://www.ltesting.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