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信息泄露频繁泄露 究竟该如何解决(2)

发表于:2017-02-21来源:新浪科技作者:maomaobear点击数: 标签:泄露
同时,移动互联网和智能手机的普及,让互联网公司也掌握了大量个人隐私信息,而互联网公司是商业公司,其人员是流动的,拿薪水的,对企业谈不上忠

同时,移动互联网和智能手机的普及,让互联网公司也掌握了大量个人隐私信息,而互联网公司是商业公司,其人员是流动的,拿薪水的,对企业谈不上忠诚。企业因为追责倒闭查封,对个人来说无非换个地方应聘。如果出卖隐私信息可以获利,从业人员是不会有顾忌的。

于是,我们的信息就成为很多人牟利的资源,在网上被随意贩卖。

二、 利益格局决定现状

其实,CCTV曝光的问题早已有之。中国社科院曾经专门组成课题组进行调差。发现个人隐私泄露现象非常严重。

首先是各个企业与机构过度收集个人信息。有关机构超出所办理业务的需要,收集大量非必要或完全无关的个人信息。动辄就要求用户提供提供身份证号码、工作机构、受教育程度、婚姻状况、子女状况等信息。银行机构甚至要求客户提供个人党派信息、配偶资料乃至联系人资料等。

有了这些信息,企业与机构又擅自提供个人信息。在未经法律授权或者本人同意的情况下,将所掌握的个人信息提供给其他机构。银行、保险公司、航空公司等机构之间未经客户授权或者超出授权范围共享客户信息。

然后就是大规模的非法买卖个人信息。个人在办理购房、购车、住院等手续之后,相关信息被有关机构或其工作人员卖给房屋中介、保险公司、母婴用品企业、广告公司。我们经常受到的骚扰电话来源就来自于此。

信息泄露的根源在于利益格局不对称。对政府机构掌握信息资源的人来说。出售信息可以获取暴利,超过其合法的收入数倍,数十倍,数百倍。

而追责时,虽然有新刑法的保护(新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修改为:“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但是追责困难。全国有权限的人太多,很难查到是哪个人泄露了信息,买卖了信息。

而另外一方面,被侵害的人并不知道自己的信息被买卖,权益被侵害了,也不知道是因为信息泄露了。

买卖在地下进行,而受害人不知情,不会报案。除了媒体曝光,整个交易链条几乎不会被看到。

这种利益格局决定了目前信息泄露严重的现状。

原文转自:http://tech.sina.com.cn/zl/post/detail/i/2017-02-21/pid_850989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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