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度软件考试合格标准

发表于:2007-05-26来源:作者:点击数: 标签: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国人厅发[2003]77号文件,2003年度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和水平考试的合格标准如下: (一)资格考试 初级 程序员 :基础知识和编程能力2个科目均为36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60分)。 程 序 员:基础知识和编程能力2个科目均为45分(各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国人厅发[2003]77号文件,2003年度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和水平考试的合格标准如下:

  (一)资格考试

  初级程序员:基础知识和编程能力2个科目均为36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60分)。
  
  程 序 员:基础知识和编程能力2个科目均为45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75分)。

  高级程序员:基础知识和软件设计能力2个科目均为45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75分)。

  (二)水平考试

  初级程序员:基础知识和编程能力2个科目均为36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60分)。

  程 序 员:基础知识和编程能力2个科目均为45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75分)。

  高级程序员:基础知识和软件设计能力2个科目均为45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75分)。

  系统分析员:综合知识、系统分析设计和论文3个科目均为45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75分)。

  网络程序员:网络基础知识和网络编程2个科目均为45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75分)。

  网络设计师:网络综合知识和网络设计与管理2个科目均为45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75分)。

原文转自:http://www.ltesting.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