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度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和水平考试指南

发表于:2007-05-26来源:作者:点击数: 标签:
报考需知: 根据信息产业部司局信人涵[2002]238号文件转发的人事部办公厅人办发[2002]83号文件印发的 >(人职发[1991]6号,<<关于非在职计算机软件技术资格证书发放问题的通知>> (人职字[19941]9号),<<关于作好计算机软件技术资格和水平考试有关问题的通

  报考需知:
    根据信息产业部司局信人涵[2002]238号文件转发的人事部办公厅人办发[2002]83号文件印发的<<2003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定于2003年10月12日举行.2003年度的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和水平考试的报考条件及有关事项按<<中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和水平考试暂行规定>>(人职发[1991]6号,<<关于非在职计算机软件技术资格证书发放问题的通知>> (人职字[19941]9号),<<关于作好计算机软件技术资格和水平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职字[1997]1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和水平考试管理工作的通知>>(信布人[2001]7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2003年度的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和水平考试的级别与2002年度相同,资格考试有初级程序员,程序员,高级程序员3个级别,水平考试有初级程序员,程序员,高级程序员,系统程序员,网络程序员和网络设计师.2003年度的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和水平考试继续使用2002年度的考试大纲与考试指定用书.
  2003年度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和水平考试时间安排:
  
  报考条件:
  参加资格考试须符合下列条件:
  (1)有志从事计算机软件工作的在职人员,不论学历、资历,均可报考初级程序员资格考试。
  (2)大学本科毕业的在职人员或担任软件技术员职务两年以上(含两年)的在职人员可以报考。
  证书:
  报考水平考试并达到水平合格标准者,将由信息产业部颁发计算机软件水平证书(不再颁发资格证书);报考资格考试并达合格标准者,将由国家人事部和信息产业部颁发计算机软件资格证书,如果又达到水平合格标准者,将再由信息产业部颁发计算机软件水平证书。
  报名手续:
  (1)考生应先了解有关的考试政策以及考试大纲的要求,选择适合自己的级别报考。
  (2)考生在报名前应准备好两张一寸近期半身免冠照片,一张贴在报名登记表上,一张贴在准考证上。
  (3)报名时考生应按当地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交纳报名费(可以按考生自愿原则另加邮寄成绩通知费),领取报名登记表(或报名信息卡)以及空白信封一个(用于向考生通知成绩);按规定填写,并在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上,加贴照片。
  (4)报考各级资格考试者,需按人事部门关于资格考试的要求办理有关的手续(例如,在报名时交学历和任职证明复印件(用A纸),或在报名登记表上由考生单位和上级人事职能部门审核盖章)。
  (5)考生凭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向报名处验报名处登记表(或报名信息)和信封。经报名处工作人员检查合格,给准考证照片上加盖公章后,发生考生。
  (6)考生遗失准考证时,可在考前向报名点申请核实补发,但应交纳适当的工本费。补发的准考证仍用原准考证号,但应注明“补发”字样,原证作废。
  
  
  

原文转自:http://www.ltesting.net